关于酬金申报的重要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按照上级部门绩效考评的相关要求,我校对薪金类酬金的发放根据考核指标重新进行了分类,请经办人员在酬金网上申报时按下述要求准确申报:
(1)、原"薪金类酬金"划分为"薪金类-奖励绩效"、"薪金类-成教酬金"、"薪金类-科研酬金"三类;
(2)、使用成教经费发放在职教工酬金的(含退休人员)酬金类型须选择"薪金类-成教酬金";使用科研经费发放在职教工酬金的(含科研奖励)酬金类型须选择"薪金类-科研酬金";除上述两类经费外发放在职教工的薪酬一律选择"薪金类-奖励绩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