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托方):中国银行昆明市呈贡支行
住址: 云南师范大学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个人结算户账户 内代为划交下列各项费用:学费、住宿费、教材费、体检费、预防注射费、学生医疗保险、校园卡预存款以及其它云南师范大学需要代为扣划的费用。甲方知晓并同意:乙方扣划金额以云南师范大学向乙方提供的数据为准,如因扣划数据错误等造成的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保证在本人拥有的个人结算户账户内存有足够的资金以备乙方代为扣划,乙方不负责垫款。如因甲方的个人结算户账户 内资金不足或账户状态不正常(包括但不限于挂失、冻结、销户、清户、未登折笔数超过限额)等导致乙方无法及时扣划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3、本协议自甲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授权委托): 乙方:中国银行昆明市呈贡支行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