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关于印发《云南师范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云南师范大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规范基本建设财务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基本建设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差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3个管理办法的通知》(云高工办〔2015〕6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机关会议费和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试行〉的通知(云财行〔2014〕185号)、《云南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云财行〔2014〕65号)、《云南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重新修订的《云南师范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制定的《云南师范大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试行)》已经第七十九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云南师范大学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