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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务内控审批事项

发布人:王洪涛资讯来源:计划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6-04-20 15:28:50点击数量:

 

学校财务内控审批事项
 
一、校领导及各单位、部门(项目)负责人审批权限按云师大[2016]1号文件执行。
二、学校财务负责人须审核签字的相关事项
1.未在指定地点用餐需附情况说明并经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批。报销时其他相关要件必须齐全并由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
2.差旅车票、住宿在时间、地点上印证不完整的,由经费审批部门负责人核实后须经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
3.报销发票取得时间超过3个月的,非科研项目由经费审批部门负责人核实,科研项目由科研处负责人核实后再由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
4.单列项目发放校内、外人员劳酬须经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未在公务机票网站购买机票且未截图的须经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
6.公务活动未刷公务卡的须经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
7.除上述特殊情形,单笔支付金额超过5万元(含5万元)须经财务主要负责人签字,但按月支付在职人员课酬、岗位绩效除外。
8.学校银行账户之间资金划转须经财务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
9.领用各类票据、学校资源租借使用须经财务负责人审批。学校资源租借使用取得的收入按学校决定进行核定分配的,须经财务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
10. 学校领导要求或按学校相关规定需要财务负责人审批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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